1、辦電更省時:壓減辦電時間,簡化審批流程
企業要開工生產,需要辦理相關電網接入手續,如何進一步提高辦電效率,讓企業快開工、快見效益?《方案》提出了“加強時間管控,簡化審批流程”兩大舉措,以壓減辦電時間,推動辦電更省時。
圍繞壓減辦電時間,《方案》提出,各供電企業要加強內部管控,創新技術手段和管理模式,加快業務辦理速度和配套電網接入工程建設,嚴格實行業務辦理限時制;深化移動作業終端應用,推進用電報裝方案設計一體化,實現電網資源數據與用戶需求互聯互通,壓減現場勘查時間;加強物資供應保障,全力推進現代智慧供應鏈建設,提高物料資源配置管理水平。要如實記錄用電報裝時間信息,禁止“體外循環”、后補流程或重走流程;鼓勵各市創新服務方式,拓展服務渠道,在規定時限基礎上進一步壓減辦電時間。
審批流程也將進一步縮減。《方案》專門提到,推進電力接入工程審批服務標準化,簡化審批流程和手續,推動線下“一窗受理”和線上“全程網辦”,實現“一口申請、同步受理、并聯審批、限時辦結”。對低壓小微企業及電力接入工程200米以內的10kV普通用戶實行備案制。對由供電企業投資建設電力接入工程的用戶,各供電企業要提供業務代辦服務。
在用電報裝上,全流程線上辦理,實現“業務線上申請、信息線上流轉、進度線上查詢、服務線上評價”,提升用戶辦電體驗。
2、辦電更省錢:優化電網接入方式,規范用電報裝收費
降低辦電成本,推動辦電更省錢。《方案》專門要求要優化電網接入方式,延伸電網投資界面,規范用電報裝收費,幫助企業在辦電上節省成本。
《方案》提出,各供電企業要逐步提高低壓接入容量上限標準,對用電報裝容量160kW及以下實行“三零”服務的用戶采取低壓方式接入電網。對高壓用戶要按照安全、經濟、實用原則確定供電方案,并結合當地電網承載能力,優先使用現有公用線路供電,就近就便接入電網。鼓勵有條件的市進一步提高低壓接入容量上限標準。鼓勵推廣臨時用電租賃共享服務,通過供電設施以租代購等方式滿足用戶臨時用電需求。
嚴禁不合理收費。《方案》要求,依法依規規范用電報裝收費,為市場主體提供穩定且價格合理的用電報裝服務,嚴禁以任何名義直接或通過關聯企業向用戶收取不合理費用。嚴格落實“三零”服務主體責任,對居民用戶和已承諾實行“三零”服務的低壓非居民用戶確保做到辦電“零投資”。
《方案》提出的目標是:到2021年底前,實現城市地區用電報裝容量160kW及以下、農村地區100kW及以下的小微企業用電報裝“零投資”;2022年底前,實現全省范圍160kW及以下的小微企業用電報裝“零投資”。
用電更可靠:強化計劃檢修管理,減少計劃停電時間和次數
對于老百姓來說,長時間的停電會給生活帶來很大不便;對于企業來說,停電就意味著生產停滯和經濟損失。《方案》在提高可靠性和便利度方面,提出加強電網規劃建設,強化計劃檢修管理,逐步擴大不停電作業范圍和比例等措施。
《方案》要求各供電企業要強化計劃檢修管理,科學合理制定停電計劃,逐步擴大不停電作業范圍和比例,減少計劃停電時間和次數。要加強設備巡視和運維管理,開展配電網運行工況全過程監測和故障智能研判,準確定位故障點,有序推進配電自動化建設,全面推行網格化搶修模式,提高電網故障搶修效率,減少故障停電時間和次數。要將停電計劃、故障停電、搶修進度和送電安排等信息通過短信、移動客戶端、微信等渠道主動推送到用戶。同時,鼓勵有條件的市逐步取消核心區計劃停電,進一步提升供電可靠性。
《方案》還提出了未來用電可靠性保障的目標,即到2022年底前,合肥市中心區、市區、城鎮、農村地區用戶年均停電時間分別壓減至1個、2個、5個、11個小時以內,或年均同比壓縮8%以上;省內其他設區市的中心區、市區、城鎮、農村地區用戶年均停電時間分別壓減至2個、5個、9個、15個小時以內,或年均同比壓縮8%以上。
安徽省能源局國網安徽省電力有限公司關于印發《全面提升我省“獲得電力”服務水平持續優化用電營商環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宣城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各市供電公司:
為深入貫徹國家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我省創優“四最”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全面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持續優化用電營商環境的意見》《安徽省創優“四最”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創優營商環境提升行動方案(2021版)的通知》要求,現就全面提升我省“獲得電力”服務水平,持續優化用電營商環境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22年底前,在全省范圍內實現居民用戶和低壓小微企業用電報裝“零上門、零審批、零投資”(以下簡稱“三零”)服務、高壓用戶用電報裝“省力、省時、省錢”(以下簡稱“三省”)服務,推動“獲得電力”整體服務水平穩步提升。
――辦電更省時。2020年底,對需行政審批的20kV及以下高壓用戶實行并聯限時審批,5個工作日內完成;未實行“三零”服務的低壓非居民用戶、高壓單電源用戶、高壓雙電源用戶供電企業辦理用電報裝業務時間分別壓減至5個、22個、30個工作日以內。2021年底前,居民用戶、實行“三零”服務的低壓非居民用戶全過程辦電時間分別壓減至3個、8個工作日以內。2022年底前,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壓減辦電時間。
――辦電更省心。2020年底,將居民用戶、實行“三零”服務的低壓非居民用戶的用電報裝壓減至2個環節,未實行“三零”服務的低壓非居民用戶的用電報裝壓減至3個環節,高壓普通用戶的用電報裝壓減至4個環節。在全省范圍內實現用電報裝業務線上辦理,線上辦電率不低于90%。2022年底前,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壓減用電報裝環節。
――辦電更省錢。2021年底前,實現城市地區用電報裝容量160kW及以下、農村地區100kW及以下的小微企業用電報裝“零投資”;2022年底前,實現全省范圍160kW及以下的小微企業用電報裝“零投資”。
――用電更可靠。2022年底前,合肥市中心區、市區、城鎮、農村地區用戶年均停電時間分別壓減至1個、2個、5個、11個小時以內,或年均同比壓縮8%以上;省內其他設區市的中心區、市區、城鎮、農村地區用戶年均停電時間分別壓減至2個、5個、9個、15個小時以內,或年均同比壓縮8%以上。
二、主要任務
(一)壓減辦電時間,推動辦電更省時。
1.加強時間管控。各供電企業要加強內部管控,創新技術手段和管理模式,加快業務辦理速度和配套電網接入工程建設,嚴格實行業務辦理限時制。深化移動作業終端應用,推進用電報裝方案設計一體化,實現電網資源數據與用戶需求互聯互通,壓減現場勘查時間。加強物資供應保障,全力推進現代智慧供應鏈建設,提高物料資源配置管理水平。要如實記錄用電報裝時間信息,禁止“體外循環”、后補流程或重走流程。鼓勵各市創新服務方式,拓展服務渠道,在規定時限基礎上進一步壓減辦電時間。
2.簡化審批流程。省能源局會同省電力公司完善出臺我省“獲得電力”提升行動方案,推進電力接入工程審批服務標準化,簡化審批流程和手續,推動線下“一窗受理”和線上“全程網辦”,實現“一口申請、同步受理、并聯審批、限時辦結”。對低壓小微企業及電力接入工程200米以內的10kV普通用戶實行備案制。對由供電企業投資建設電力接入工程的用戶,各供電企業要提供業務代辦服務。各市要完善出臺本地區簡化電力接入工程行政審批具體實施辦法。鼓勵有條件的市探索實行低壓小微企業告知承諾或取消審批等方式,進一步壓縮35kV及以上電力接入工程的審批時間。
(二)壓縮環節資料,推動辦電更省心。
1.壓縮環節資料。各供電企業要按照附件1的規定要求,進一步壓減辦電環節,取消低壓用戶的設計審查、中間檢查和竣工檢驗環節。低壓用戶在業務受理環節僅需提供用電人有效身份證件和用電地址物權證件,高壓用戶需同時提供用電工程項目批準或備案文件。高壓用戶在設計審查環節僅需提供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材料和用電工程設計及說明書,在中間檢查環節僅需提供施工單位資質證明材料和隱蔽工程施工及試驗記錄,在竣工檢驗環節僅需提供工程竣工報告(含竣工圖紙)。推行辦電“一證受理”,用戶憑用電人有效身份證件即可啟動辦電程序,其他資料在后續辦電環節收集。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不得增設或變相設置用電報裝業務辦理環節和前置條件,不得增加申請資料,不得強制用戶簽訂申請用電承諾書。鼓勵有條件的市進一步壓減辦電環節和申請資料。
2.優化線上服務。各供電企業要持續推廣應用安徽政務服務網、“皖事通”APP、“網上國網”APP、“國網安徽電力”微信公眾號、95598等線上用電報裝渠道,優化用電報裝線上服務功能,推行低壓用戶供用電合同電子化,推廣高壓用戶客戶經理預約上門服務,為用戶提供用電報裝、查詢、交費等“一網通辦”服務,不斷提高線上業務辦理率。推廣用電報裝全流程線上辦理,實現“業務線上申請、信息線上流轉、進度線上查詢、服務線上評價”,提升用戶辦電體驗。各供電企業不得對用戶自主選擇的辦電渠道加以限定。
3.拓寬辦電渠道。各供電企業要將用電報裝服務納入政務服務中心辦理,實現市縣政務服務中心辦電窗口全覆蓋,對人員服務、業務辦理等與供電營業廳實行同質化管理。在政務服務網和“皖事通”APP上線用電報裝功能,探索供電一體機在政務服務中心的應用,引導用戶線上辦、指尖辦。全面推動供電與房產聯合過戶,實現用戶辦理房產過戶后,同步啟動電表過戶業務。加大政務服務辦電渠道的宣傳推廣力度,引導用戶辦理政務手續完成后同步辦理供電業務。
(三)降低辦電成本,推動辦電更省錢。
1.優化電網接入方式。各供電企業要逐步提高低壓接入容量上限標準,對用電報裝容量160kW及以下實行“三零”服務的用戶采取低壓方式接入電網。對高壓用戶要按照安全、經濟、實用原則確定供電方案,并結合當地電網承載能力,優先使用現有公用線路供電,就近就便接入電網。鼓勵有條件的市進一步提高低壓接入容量上限標準。鼓勵推廣臨時用電租賃共享服務,通過供電設施以租代購等方式滿足用戶臨時用電需求。
2.延伸電網投資界面。各供電企業要繼續將電網投資界面延伸至居民用戶和低壓小微企業用戶紅線(含計量裝置),鼓勵和支持適當延伸高壓用戶電網投資界面,對涉及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污染防治三大攻堅戰的項目可優先延伸。鼓勵有條件的市積極研究出臺財政支持政策,探索通過政企共建等模式,推動實現“零投資”服務,已實行“三零”服務的地區不得縮小“零投資”服務用戶范圍。
3.規范用電報裝收費。各供電企業要依法依規規范用電報裝收費,為市場主體提供穩定且價格合理的用電報裝服務,嚴禁以任何名義直接或通過關聯企業向用戶收取不合理費用。嚴格落實“三零”服務主體責任,對居民用戶和已承諾實行“三零”服務的低壓非居民用戶確保做到辦電“零投資”。
(四)加強供電保障,推動用電更可靠。
1.加強電網規劃建設。各供電企業要強化精準投資,科學制定配電網和農網規劃建設方案,強化工程項目管理,及時推動項目落地,持續優化電網網架結構,逐步提升配電網互聯互供和抗災能力,全面提升供電能力和質量。省能源局將加強配電網和農網發展規劃引領,推動納入國土空間等規劃統籌考慮,合理預留站址、廊道等資源,同時建立規劃實施情況定期評估及滾動調整機制。
2.提升供電可靠性。各供電企業要強化計劃檢修管理,科學合理制定停電計劃,逐步擴大不停電作業范圍和比例,減少計劃停電時間和次數。要加強設備巡視和運維管理,開展配電網運行工況全過程監測和故障智能研判,準確定位故障點,有序推進配電自動化建設,全面推行網格化搶修模式,提高電網故障搶修效率,減少故障停電時間和次數。要將停電計劃、故障停電、搶修進度和送電安排等信息通過短信、移動客戶端、微信等渠道主動推送到用戶。為市場主體提供更好用電保障,不得以各種名義違規對用戶實施拉閘斷電。鼓勵有條件的市逐步取消核心區計劃停電,進一步提升供電可靠性。
3.加強電力設施保護。各市電力管理部門要牽頭建立相關工作機制,持續強化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作業行政許可及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行政處罰相關工作,加大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違規用電等行為的查處力度,減少因違規施工導致的停電時間和次數。依法大力推進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建設,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特高壓密集輸電通道保護工作的通知》(皖能源電調〔2019〕78號)相關要求。
(五)提高服務水平,推動辦電更便利。
1.推動政企信息共享。省能源局會同省電力公司依托依托“皖事通辦”平臺,開展政企協同辦電信息共享平臺建設,推進電力接入工程全流程網辦平臺建設,推動省、市、縣跨層級的縱向聯通,加強與供電企業線上辦電渠道的橫向聯通,加強電子證照的推廣應用,提供數據互認共享服務,實現供電企業可在線查驗辦電相關證照材料,線上自動推送審批申請、結果,審批流程公開透明,用戶可在線查詢,實現居民用戶“刷臉辦電”,企業用戶“一證辦電”。2021年底前,各供電企業要積極對接政府主管部門,推動完成政企協同辦電信息共享平臺建設工作。省能源局督促協調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供電企業辦電系統對接,為供電企業提前獲取用電需求、開展配電網建設提供便利。
2.加強主動超前服務。各供電企業要與政府、園區建立常態對接機制,提前對接大項目落地和用電需求,做好電網配套各項準備,促進電網建設和企業用電同步實施。對高壓用戶,由客戶經理和相關專業人員組成“1+N”服務團隊,提供從技術咨詢到裝表接電的全過程服務。對低壓用戶,由客戶經理提供網格化、片區化、一站式服務。
3.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各供電企業要規范用電報裝服務,更新完善辦事指南,制定并公開服務標準和收費項目目錄清單,通過移動客戶端、營業場所等線上線下各種渠道全面公開申請資料、工作流程、辦理時限、辦理環節和收費標準等;及時公布本地區配電網接入能力和容量受限情況;將12398能源監管熱線和95598等供電服務熱線同步、同對象公布到位,保障用戶知情權。各市電力管理部門要協調行政審批相關部門按照《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要求,通過政府網站、安徽政務服務網等平臺,向社會公開電力接入工程審批相關政策文件,實現法律法規、辦事指南和標準規范等集中公開。價格主管部門制定或調整終端電力用戶用電價格的政策文件時,將至少提前一個月向社會公布,提高電費透明度。
4.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各供電企業要主動為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提供咨詢解答服務,在辦理用電報裝業務過程中同步向用戶進行宣傳,做到“辦理一戶、宣傳一戶”,讓用戶及時全面了解“獲得電力”相關政策舉措。各單位要常態化做好“獲得電力”政策宣介工作,通過線上線下多種渠道,廣泛宣傳解讀優化用電營商環境的措施成效,進一步提高用戶知曉度和獲得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深刻認識優化用電營商環境的重要意義,對照各項任務要求,明確工作目標、細化工作措施、落實部門責任,推動各項工作落地見效。省能源局、省電力公司會同相關部門建立“獲得電力”統籌推進工作機制,定期調度工作進展、協調解決實際問題。各市電力管理部門要牽頭建立完善“獲得電力”工作協調機制,及時將上半年和全年工作進展成效、存在問題、下一步安排和意見建議等情況報送省能源局。
(二)強化協調配合。各市電力管理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與市直相關部門、市供電公司的協調配合,推動優化用電營商環境工作納入地方政府創優“四最”營商環境工作內容,牽頭制定完善本地區優化用電營商環境三年工作方案和任務臺賬,將任務進一步細化到縣(市、區),壓減電力接入工程審批時間,明確工作目標、重點任務、責任分工和時間節點等事項,牽頭及時協調并幫助解決用戶辦電和用電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各供電企業作為優化用電營商環境的責任主體,要對標先進找差距,聚焦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制定本企業實施方案,切實抓好落實,圍繞提升辦電服務水平,不斷完善相關政策,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三)做好總結推廣。各單位要梳理總結本地區優化用電營商環境的創新舉措、經驗成果、典型案例等,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報送省能源局。省能源局將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做法,多形式、多渠道開展宣傳報道,促進相互學習借鑒,持續營造優化用電營商環境的良好氛圍。